齐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四轮电动车出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自2016年全市开展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市工信局高度重视低速电动车生产摸底排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方案》,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承担了全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源头治理组工作职责,参与了联合办公。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提出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8〕241号),在全省全面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覆盖生产、销售和交通管理全部环节。根据国家、省实施意见,2019年,市工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工作方案》(淄政办字〔2019〕13号),明确了我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并成立了淄博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项组。其中,生产规范指导组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规范整治借用工信部《公告》资质生产低速电动车的企业。
(二)全面摸排,做好低速电动车摸底工作。按照国家六部委文件精神,将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借用《公告》或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许可名义生产的企业,这类属于超范围生产,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违规产品,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暂停或吊销其生产资质;另一类是无营业执照和任何车辆生产资质的,这类属于违法生产,予以取缔查封。2022年以来,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对生产低速电动车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的通知》要求,市工信局会同淄川区对具有电动车生产资质的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淄博舜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了多次实地核查,均未存在生产四轮低速电动车的情况。其中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低速电动车已于2018年11月停产;淄博舜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低速电动车产品已于2016年停产,2022年8月份企业名称变更为淄博恒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做好政策宣贯,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申请进入工信部《公告》。市工信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引导我市汽车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引导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提质升级的通知》(鲁工信装〔2019〕24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提质升级引导工作,指导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整改升级。推荐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申报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提质升级,唐骏欧铃的新能源厢式运输车多个产品已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做好我市低速电动车生产环节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工作要求,市工信局将立足工作职责,加强生产环节源头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汽车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指导。落实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我市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协调机制,引导车辆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工信部《公告》组织生产,自觉加强产品一致性管理。
(三)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工信局将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装备升级,加强在电池、电机、电控及整车性能等方面的研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和产品申请进入工信部《公告》,宣贯落实国家、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四轮电动车出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