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2024003
建议人: 王琳、韩庆吉、刘麟铭、陈翠娥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时间: 2024-08-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琳、韩庆吉、刘麟铭、陈翠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注。民营经济是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主力军,是安置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的主渠道,是增加财政收入、涵养税源的主平台,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推动政策落实,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强化公平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及时纠正相关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范管理中介机构。开展隐形壁垒清理专项行动,严控对民营企业的挤出效应。二是实施营商环境创新行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压减审批事项,30打包办事项申请材料、办事环节、审批时间分别压缩60%40%50%以上,用地一件事集成服务等32项改革做法获国家多部门推介,入围全国工商联营商环境评价10地级市10最佳口碑地级市。三是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动态化公布政府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开展涉企收费政策监督,持续提高政府收费透明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强化诚信政府建设,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监测预警,落实信息获取、治理推送、攻坚治理等协调推进机制,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的监测预警,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及时治理预警案件。二是化解政务失信存量问题。建立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台账和预警台账,依法依规限期办结。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根据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账款化解目标任务。落实接诉即办的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投诉线索办理。三是完善政务诚信监测评价体系。强化政府机构守信践诺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跟踪调度和分析评估,推动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依法依规解决,切实提升全市政务诚信水平。

三、强化法治环境建设,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市的主体工程,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市级28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承接和制定发布工作。推进柔性监管服务,实行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公布免检免扰企业1535家。二是提升法治服务水平。精准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实施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组织开展涉企诉讼质效提升、企业合规建设提质、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服务活动。完善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保护制度,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三是推动政策直通快享。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惠企政策,截至目前审核发布市级兑现事项112项、区县兑现事项988项。制定《淄博市落实省2024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打通政策直达企业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细化措施抓好落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助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营造发展民营经济良好氛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落实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构建工作体系,加强调度督促工作,推动工作落地生效。完善企业家荣誉激励机制,用好城市荣耀广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事迹,充分提升民营企业家社会影响力。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二、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四大优化提升行动,持续做好市场准入壁垒排查,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推深做实服务企业专员等相关制度,强化企业诉求闭环解决机制,及时回应民营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淄博市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相关涉企政策时主动征求听取企业家建议,同时在政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按程序进行公示和政策解读工作。

三、全力化解政务失信存量问题

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对投诉线索较为集中的区县进行现场督办。将清欠工作成效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明确要求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不得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四、加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强化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护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公平竞争权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的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收益权和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健全涉企执法服务规范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类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加强企业法律服务,组建法律服务专业团队,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