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淄惠企保险增信贷”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3238/2024-545193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稿解读|《“淄惠企保险增信贷”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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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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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文件背景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帮助民营企业纾解融资难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主要内容

《“淄惠企保险增信贷”工作方案》共包括贷款产品、产品介绍、支持对象及条件、业务模式、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六大部分。

(一)关于贷款产品。“淄惠企保险增信贷”是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险增信贷款金融产品,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由保险机构为借款企业提供贷款增信,由银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其中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0个基点;保费缴纳方式为趸缴,保险年费率为1.5%—2.5%。

(二)关于适用条件。支持对象为淄博市内依法办理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的工业企业,经银行机构及保险机构核查符合相关条件,包括且不限于: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借款用途明确、合法;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经保险机构和金融机构审查认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仅可用于生产经营及设备更新改造,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不得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证券市场,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

(三)关于办理流程。“淄惠企保险增信贷”业务办理流程如下:1.借款企业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向保险机构提出增信申请。2.保险机构核查申请企业“淄惠企保险增信贷”额度是否超过1000万元,确认申请企业是否具备申请基本资格后,将确认结果通知相应主办银行,银行和保险机构同时启动贷款业务审核工作。3.借款企业申请通过后,借款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银行依据增信凭证发放贷款。

(四)关于保费补贴支持。市级财政每年拨付500万元建立“淄惠企保险增信贷”保费补贴专项资金。每一自然年度内的所有“淄惠企保险增信贷”贷款期满后,于下一年度启动保费补贴政策兑现工作。单个企业保费补贴额(元)=(企业当年“淄惠企保险增信贷”贷款额÷全市当年“淄惠企保险增信贷”贷款总额)×当年“淄惠企保险增信贷”保费补贴专项资金总额,且不超过企业缴纳的贷款保费总额。保费补贴政策仅对贷款期限1年的“淄惠企保险增信贷”业务进行补贴,不足一年或提前还款的贷款业务不在保费补贴范围内。经审核,不符合我市关于“绿色门槛”制度有关规定的企业不在“淄惠企保险增信贷”贷款保费补贴范围之内。保费补贴政策单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已享受过保费补贴政策支持企业的后续延续“淄惠企保险增信贷”贷款不再纳入补贴范围。

(五)关于组织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加强政策宣传,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促进多方合作交流,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优质企业名单推送工作,助力银企精准对接。银行、保险公司通过匹配专项信贷产品、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降低利率定价水平、保障规模投放等措施,为客户群体提供优质高效信贷服务。“淄惠企保险增信贷”业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等5家机构先行试点提供,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银行及保险机构。

(六)关于监督管理

对存在弄虚作假、虚构业务、提供虚假补贴申请资料等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