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加快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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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73238/2020-51138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87号),加快推动5G网络规划建设和应用发展,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在工作目标上,2020年实现主城区、区县城区重点区域5G连续覆盖,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智慧医疗、车联网等领域打造一批5G行业应用示范项目。2022年5G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行业应用、产业融合发展居全省前列。
在重点任务上,
1.按照整合存量、共建共享原则,有效整合现有基站资源,汇总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5G基础设施需求,建立工信、发改、规划、大数据等部门常态沟通机制,尽快编制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节约高效。
2.将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
3.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按照密集城区-一般城区-郊区-农村次序推进5G网络有序建设,加强公共服务机构、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重点商业圈,大专院校、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部署,全力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
4.推动公共资源开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各类公共资源、公共设施应免费向淄博铁塔公司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放,并提供建设场所和便利条件。通信基站杆塔资源应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放,推动“一杆多用”,实现资源共享。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
5.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分批改造为直供电基站。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基站执行省发展改革委文件规定的电价标准,确保电费降价改革红利传导惠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6.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5G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费用。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给予相应补偿,并及时补充替代站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
7.加快5G应用示范。积极推动5G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应用示范,推动5G体验中心建设,展示基于5G的多元化应用场景及示范应用,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市民感受度,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在保障措施上,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加大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打造推进5G网络建设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