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2022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初审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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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转发〈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建〔2025〕11号)要求,2025年6月11日,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县,组织2名专家联合对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报的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材料进行了审核,核对了车辆注册登记、车辆技术参数、销售发票、零部件发票、销售终端凭证等申报材料。 经审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申报的26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车辆型号共4个(ZB1030BEVDDE1、ZB5030XXYBEVDDE1、ZB1040BEVVDD2、ZB5040XXYBEVVDD2),分别列入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4批、2022年第7批、2022年第8批、2022年第10批),拟申请补助资金39.8652万元,机动车发票、行驶证、销售发票、零部件发票、销售终端凭证等资料齐全。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申报的1758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车辆型号2个(SGA7000BEV、SGA7000BEV1),均列入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1年第12批),拟申请补助资金1683.234万元,机动车发票、行驶证、销售发票、零部件发票、销售终端凭证等资料齐全。 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6月1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向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6月18日,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0533—3181189 邮箱:jingxinweikejike@zb.shandong.cn 附件:1.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初审结果(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初审结果(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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