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淄博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100强和服务业企业30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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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工信局、发改局,高新区工信商务局、经发局,经开区工科局、经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各区县两会秘书处,各有关企业: 为引导我市广大企业加快做大做强做优,打造具有国内国际一流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现就组织申报2025淄博企业100强、淄博制造业企业100强、淄博服务业企业30强(以下简称“市百强企业”)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5市百强企业设淄博企业100强、淄博制造业企业100强、淄博服务业企业30强三个类别。 2025淄博企业100强包括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类企业,以企业上一年度(2024年度)营业收入作为量化指标,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2025淄博制造业企业100强以企业通过全国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上一年度(2024年度)产值作为主要量化指标,以亩产效益评价、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值取水量指标作为附加指标,加权计算相加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2025淄博服务业企业30强以企业上一年度(2024年度)营业收入作为量化指标,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二、申报主体 (一)申报企业为在淄博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在淄博市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其主要业务在淄博市境内的企业。数据为集团口径(含市外、海外、三产数据),并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集团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或者相对控股子公司,不可重复申报。 (二)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含银行、通信、保险等),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有独立财务报表且在淄博市纳税的企业也可申报,如无法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可提供报送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情况说明。 (三)无法提供前述财务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党爱国、产业报国,对国家和民族怀有强烈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 (二)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主业突出,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就业创业,加强安全生产,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诚信守法,依法经营,2024年以来无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自愿自主申报。企业申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登陆淄博市企业联合会网站(www.zb-ec.org.cn)下载申报书。申报材料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式3份,所有指标均需按照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实填写、签字盖章,并确保真实准确,连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报企业所在地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同时登录淄博市企业联合会百强专用网站baiqiang.zb-ec.org.cn填写申报数据信息。 (二)区县审核推荐。以区县为单位按附件2、附件3要求填写表格,审核把关后,6月30日(星期一)前以区县为单位汇总形成推荐报告,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3份,分别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份、市企业联合会1份。 (三)评审遴选。根据申报条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企业联合会共同审核,根据得分排名,形成初步建议名单。 (四)征求意见。将初步建议名单征求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等部门单位意见,征询企业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汇总形成建议名单。 (五)组织公示。建议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和市企业联合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存在影响认定问题的,不再作为认定对象,也不再递补。 (六)研究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公布榜单。 五、有关要求 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益、自愿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区县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组织企业申报。申报结束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企业联合会发布2025百强企业名单和发展报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孙林;联系电话:3173009;协同办公邮箱:市工信局企业管理科。淄博市企业联合会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3178976;专用电子邮箱:zbbqqy@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管理科(张店区柳泉路63号706室),淄博市企业联合会(张店区汇金大厦A座2401室)。
附件:1.淄博市百强企业申报书 2.区县推荐报告模板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企业联合会 2025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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