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淄博市创新工业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10:03: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工信商务局、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

为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大创新产品供需对接与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工业新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现将征集2023年全市创新工业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聚焦省“十强”产业、市“四强”产业及20条优势产业链等重点领域,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或生产的,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产权明晰,质量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服务、系统以及解决方案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依法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2.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产品条件

1.产品由申报单位研制,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

3.产品拥有合法、明晰的知识产权。具有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包含PCT),其权利人为申报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医药、高端装备产品的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范围可以放宽至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

4.产品具有可靠的质量保证,符合国家、省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或认证。特殊行业产品需提供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

5.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体现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保障安全,对社会进步有显著贡献。

(二)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予推荐:

1.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产品。

2.不符合国家、省、市资源节约、污染减排要求的产品。

3.以简单组装方式、贴牌方式生产的产品。

三、申报程序

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属地推荐的原则。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淄博市创新工业产品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区县工信部门提交申请。

(二)初审推荐。区县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行文推荐并附《申报书》(附件1,盖章PDF和word版,无需纸质版),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级审核。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后,发布2023年淄博市创新工业产品名单。

四、宣传推介

市工信局将择优遴选一批重点创新工业产品作为“淄博精品”进行宣传推介,联合区县共同举办新产品推介会,借助高层次媒体进行专题报道,提高创新工业产品的认知度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拓展创新产品的市场应用。

五、有关要求

各区县工信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3181189

电子邮箱:jingxinweikejike@zb.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淄博市创新工业产品申报书

            2.2023年淄博市创新工业产品推荐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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