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3-2014:49:4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8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2月1日,我单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深入、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方面。一是认真开展学习研讨。2022年11月30日,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交流研讨不深刻、部分班子成员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理解不深不透问题,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入的自我剖析,明确了整改方向。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相关文件,及时、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安排,提高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政治敏锐性,增强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黄河国家战略的政治自觉。二是强化重点工作落实。2022年12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听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序时进度顺利推进。主动认领责任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化专办园区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二是理清工作职责。按照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制定1个行动方案、4张任务清单,扎实落实局领导小组职责和专项行动方案,理清相关业务科室责任。牵头科室严格履行牵头职责,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工作任务和要求,召集配合部门召开牵头事项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沟通交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配合科室认真履行配合职责,第一时间跟牵头部门沟通,明确配合事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对接牵头部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正常推进。三是强化调度机制。每月25日之前调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台账》《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责任清单》相关工作进展,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推动88项任务落地见效。推动贯彻落实方面。一是强化督促落实。按照科室职责分工,继续加强调度,定期提报局党组会会商研判,严格把关工作任务完成质量,对工作推进缓慢事项加强督促和指导。二是党组专题研究相关事项。对于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调整、“四强”产业政策申报等涉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事项,按时召开局党组会,集中研究决定具体工作措施。2022年12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集体研究2022年技术改造设备购置补助资金评选方案。2022年12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集中研究“四强”产业政策申报情况、石灰行业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

  2.关于“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指导督导工业节水控水方面。一是加强宣传。巡察组进驻期间提出问题后,相关科室立即汇集工业企业有关节水政策文件等,于2022年7月底编制工业企业节约用水有关资料汇编并发放至区县,精准向工业企业宣传、推送、推广工业企业节水部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分行业的国家成熟适用节水技术,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高耗水淘汰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关节水标杆事项申报参考手册等,精准引导各行业企业落实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相关要求。二是鼓励工业企业节约用水。鼓励企业应用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改造提升,组织推荐3家企业申报国家级水效领跑者,成功推荐1家企业入选工信部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对新列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的工业企业进行择优支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出“五个优化”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0〕8号)),激发企业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引领本地工业企业集约节约用水。三是加强项目谋划。督导周村区、高青县和沂源县深挖工业企业节水潜力,目前三个区县已谋划部分节水项目,现正对项目做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跟踪调度“三张清单”进展工作,适时进行动态更新,推动有关工业企业节水重点项目落地落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一是靠上服务。2022年7月2日,局领导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督导项目进展,又分别于2022年7月底、9月下旬对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推动经开区和山铝公司按程序报送相关手续并协调经开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截止2022年12月底,山东高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赤泥综合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已投产。二是加强调研。2022年11月2日,邀请省工信厅绿色发展推进处负责人针对赤泥综合利用工作来淄,对中铝山东及4家赤泥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并召开赤泥综合利用调研研讨座谈会。2022年11月4日、6日,局领导赴天之润、山东高速环保建材等赤泥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调研。2022年12月6日,与经开区工科局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督导。2022年12月8日,全省赤泥综合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推进会议在淄博市召开,院士专家齐聚,共谋产业发展。三是跟进服务。加强与重点企业沟通联络,及时了解企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绿色工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引导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3.关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推动新医药产业发展方面。一是加强新医药产业系统研究。对新医药产业攀登计划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加大产业推进力度。对《淄博市“四强”产业攀登计划总体方案(2020—2025年)》的新医药部分进行系统性再研究,结合实际,对新医药2023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完善,提升年度工作计划的可执行性,加大产业推进力度。2023年2月15日,《淄博市新医药产业专班2023年工作推进计划》已正式印发。二是补齐新医药产业发展短板。大力发展CMO/CDMO产业,充分挖掘两个“新华”红色基因和品牌潜力,针对“新华”的技术、人才、融资优势,做好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对接与沟通,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力度,实现小微企业规模化,大中型企业平台化、数字化发展,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巩固新医药产业规模位列全省第一梯队。三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针对企业引人难、科研能力弱的痛点,加大人才金政50条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服务企业发展。健全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企业专员驿站平台,发挥“淄惠企”服务企业云平台作用,强化政策推送力度,确保企业“知得早、看得懂、用得上”,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四是开展专题调研。对我市新医药企业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全市新医药产业发展总体情况及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等情况,找准制约新医药产业发展的难点和堵点,对产业发展精准问诊把脉,推进2023年新医药工作更加务实科学。鼓励企业技改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方面。一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度实施的507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开工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均达100%。加强市区工作联动,谋划好2023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策划,做到接续有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抓实惠企政策落实。累计推送“技改专项贷”融资需求项目706项;启动2022年度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软件)购置补助政策申报工作,受理政策申报项目305项;梳理发布典型案例23项,推荐我市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智慧化工智能化技改项目入选省级智能化技改十大优秀案例、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三无”花园式绿色工厂项目入选省级绿色化技改十大优秀案例。三是抓好企业技改需求对接。进一步摸清企业技术改造需求,借助对标典型、入企诊断等形式,引导技改服务商主动服务,持续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优化“云技改”模式,积极组织企业、技改服务商开展面对面对接,加强指导服务和跟踪。深入推进两化融合方面。一是加力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助力政企沟通。运用“打造示范样板、看样学样推广、上门精准对接”等工作措施,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激发调动企业数字化改造积极性。建成淄博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中心,为全市企业搭建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展示“立体平台”。2022年,开展工业互联网精准对接活动202场,对接沟通服务企业1898家。培育一支数字化转型优质服务商队伍,征集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借助微信、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引导企业积极应用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2022年,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55个。二是推进5G网络建设及推广应用。年内新建5G基站2648个,累计建成5G基站8046个,实现城区、乡镇、重点行政村5G网络覆盖。挖掘5G典型应用场景,推荐7家企业申报工信部5G全连接工厂,汇丰石化5G智慧炼厂入选2022年省“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2022年10个项目获得全国5G“绽放杯”应用大赛奖项,10个5G项目入选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项目。三是加强智能工厂政策宣贯、对上争取。广泛发动区县和企业应报尽报,加强精准指导,积极推动质的提升和量的提高。2022年,我市企业获评工信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2个,数量列全省第2名;获评省级智能工厂4个、数字化车间4个、智能制造场景8个、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2个,总数列全省第4名。

  4.关于“统筹谋划化工园区产业布局还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明确职责定位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化专办职责及定位。2022年12月20日,形成《淄博市化工专项行动办议事规则》,明确市化专办成员组成、工作会议等议事规则,以保证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同时,印发《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和工作架构,待省化工专项行动办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职责后进一步调整完善。二是加强工作力量。2022年12月12日,发函至市生态环境局商请调整补充一名干部,进一步巩固成员单位支持和专业人员保障。2023年1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选派一名业务熟练、专业知识扎实干部到岗到位,参与市化工专项行动办环保节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市化专办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化工园区扩区方面。一是开展园区扩区工作。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扩区条件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化工园区扩区工作。市化专办牵头组织摸底6个化工园区和17家化工重点监控点新建项目用地情况,统筹考虑齐鲁、东岳、高青、马桥园区扩区工作。通过座谈调研等形式,与各园区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园区实际需求,市化专办指导化工园区开展扩区筹备工作,待条件成熟,进行扩区申报,为企业入园发展拓展空间,增强园区承载力。二是加快推进齐鲁化学工业区扩区工作。市化专办牵头,加强与市有关部门联动,确保扩区材料顺利通过省级部门联审,落实好天辰齐翔尼龙新材项目二期及配套项目用地。2022年10月20日,《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按照新的扩区条件和扩区程序,市化专办主动与省工信厅、省化专办做好扩区汇报、对接工作。2022年11月8日,指导齐鲁化学工业区将补充完善的《扩区申请报告》,报送省化专办审核。2022年11月21至23日,迎接省化专办组织的专家对齐鲁化学工业区扩区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022年12月底,市化专办牵头协调市有关部门,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扩区反馈意见进行补充答复。2023年2月21日,齐鲁化学工业区扩区工作进行网络公示,等待省级批复。督导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对高青园区未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未安装危化品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明确整改时限。2022年7月11日,印发《关于加快高青化工产业园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的函》至高青县人民政府,要求加快推进高青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制定规划建设方案,明确实施时间。多次协调推进高青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加快停车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二是督导高青化工产业园制定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实施方案,并按方案抓好落实;督导高青化工产业园危化品停车场投入运行。2022年7月21日,赴高青化工产业园督导南岳水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及中水回用方案制定情况。2022年9月15日,现场督导高青化工产业园制定中水回用建设方案及危化品停车场车辆智能管控系统。2022年10月中旬,高青化工产业园制定《高青县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实施方案》,计划于2023年3月启动中水回用项目一期建设。2022年12月中旬,督导高青化工产业园制定《中水回用提升方案》,明确中水回用实施计划和提升目标;高青化工产业园危化品专用停车场投入运行,进入园区的车辆安装轨迹定位仪,定位系统已与化工园区管理平台实现联动,行车轨迹可在智慧平台同步显示,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

  5.关于“服务企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强化企业申报项目审查方面。一是完善企业培育认定审核流程。进一步完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瞪羚企业等企业认定程序,在区县工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业务科室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各区县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加强与评审专家沟通,对评审结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评审结束后,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瞪羚企业。二是调整市级瞪羚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在市级瞪羚企业申报中,将原来提交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调整为企业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要求纳税申报表需加盖税务业务专用章和企业公章,充分保证企业申报经营数据真实有效。三是提升工作人员审核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业务科室召开科室工作会,针对企业认定审核工作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增强科室工作人员审核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企业培育认定项目审核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区县工信部门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审核能力,确保层层严格审核把关、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企业培育认定工作质量。四是强化监管审查机制建设。完善对第三方机构、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核查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全程跟进评审工作,对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核实把关,确保项目评审准确规范。提升调研服务企业实效方面。一是积极开展联系服务调研活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决策部署,成立10个挂包服务组,由21名县级领导干部带队,集中开展工业运行联系服务调研活动,深入一线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以及国务院稳经济33条及其接续政策、省政府“六稳六保”四批政策清单落实情况,掌握政策落地实效。同时,围绕工业运行、技改投资等即期工业指标,各分管负责同志不定期带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积极向企业解读推动工业稳增长、技改专项贷、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等惠企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二是积极对接服务企业解决疫情期间困难问题。2022年10月底,我市疫情发生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2022年3月份疫情期间为企业服务的经验做法,提前研判疫情可能导致企业原材料供应、产品外运受阻等困难问题,线上,第一时间在“淄惠企·服务企业云平台”公布服务企业电话,并向全市8428家企业点对点发送,24小时服务受理企业困难问题。线下,同鑫泰石化、齐翔腾达等重点企业点对点沟通,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和困难,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针对企业反映区县之间运输不畅问题,分管负责同志立即赴卡口现场了解情况,协调解决交通受阻问题。2022年12月14日,针对布洛芬紧缺现状,局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赴新华制药调研,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并安排分管负责同志驻厂办公,积极帮助企业稳产达产扩产。同时,积极协调布洛芬药品,向部分有需求重点企业发放,保障企业生产。三是推深做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核实确定全市联系服务企业项目10689个,其中企业9912家、市重大重点实施项目470项、重点技改项目307项。明确76个市直部门和11个区县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干部6202名。经征询各级意见,对33名市级领导、76个市有关部门单位的县处级干部、48个经济相关部门单位正科级干部挂包服务企业项目进行了匹配,确定市级层面1572名干部联系服务2706家企业项目,同时要求区县在2023年3月2日前完成剩余干部挂包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匹配。下发《关于健全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的意见》,推进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从完善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服务企业专员驿站平台、健全服务举措三方面来完善企业服务工作体系;从畅通企业问题受理渠道、建立企业问题台账制度、完善企业问题转办通知单制度等方面健全完善企业问题办理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服务企业定期通报制度。持续优化服务专员驿站功能,组织第三方开发机构平台运维和技术开发人员进一步优化了服务专员驿站系统功能和工作流程,提升了平台使用便捷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累计发送4批企业诉求问题清单,6次问题解决情况通报,2023年新解决企业诉求40项。2022年以来累计征集企业495项困难问题,已解决438项,办结率达88.5%。加强对中小企业改造提升方面。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对确定的200家规下重点中小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各区县200家规下重点中小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制定情况实行月调度,积极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推动方案制定。200家规下重点中小企业已全部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其中143家企业已实施或正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引导具备条件的规下重点中小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方案积极谋划改造提升。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政策。发挥典型示范,总结全市技改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引导中小企业对标提升。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环保督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6.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落实“一案三跟进”机制方面。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全面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责任落实融入分管领域和工作中,抓好任务分工和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真抓真管,形成党组统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跟进剖析反思。2022年7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对违纪党员干部处分决定进行了通报,受处分党员干部作了检讨。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受处分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专门做出说明和检讨,同时对照反思,查缺补漏,认真整改。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用好忏悔录、案情通报、处分决定、警示教育片等载体,在局系统持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我市现场教学资源,组织带领工信系统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接受廉政教育,切实发挥案件警示作用和教育实效,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淄工信党发〔2021〕11号),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针对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能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发现,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022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9人。二是切实发挥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作用。注重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从“早”字着眼,“小”处着手,“严”字把关,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三是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力度。从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面深入细致排查廉政风险点。岗位责任人围绕岗位职责、权力行使、制度执行等方面排查形成岗位廉政风险点,经科室负责人初步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室全体人员从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排查形成科室廉政风险点,报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围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行政管理和业务流程等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地方进行排查形成单位廉政风险点,由局党组审核确认。四是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促进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五是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国家、省、市产业扶持政策申报等高风险工作流程的各环节,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形成推荐、申报、认定等全过程防控链条。制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及项目评审专家选用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及项目评审专家选用程序。

  7.关于“环保督察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及时、主动抓整改方面。一是加大督导力度。巡察反馈问题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行立改。2022年7月2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山东狮王陶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督导,督促经开区及企业即时将应淘汰的1条生产线淘汰到位,完成整改。二是做好整改验收工作。2022年7月6日,经开区组织专家对生产线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生产线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炉窑进行部分拆除,已经不具备生产条件,符合淘汰到位要求。2022年7月15日,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符合淘汰到位要求。长效化抓整改方面。一是健全货车非法改装排查整治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按照2021年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五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的《淄博市货车非法改装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淄工信技字〔2021〕6号)要求,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全市货车非法改装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县级自查和市级联合检查两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督促区县和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工作格局。二是抓好日常监管。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部门切实抓好生产企业非法改装及“黑窝点”非法改装排查整治,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区县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货车非法改装整治与日常业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不留死角,逐渐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全面系统抓整改方面。一是开展全面自查。2022年11月,组织局12个相关资金科室对2019年以来市级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主体与立项手续、政策享受范围认定口径等8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核实项目合规性,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制定《淄博市市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淄博市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制定《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规范(试行)》,细化专项资金申报、初审、复审、公示等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管理,落实用制度管事、管责,构建专项资金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党的建设工作抓得不实,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局党组成立督导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从实把关,审阅民主生活会方案,指导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审核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确保开出高质量民主生活会。二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发挥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提出明确要求,带头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做到开门见山、直面问题,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相互批评做到开诚布公、直截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三是制定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9.关于“指导行业企业党建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健全工作机制。2022年12月6日,组织召开工信行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筹建工作会议,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工信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22年12月22日,下发《关于公布中共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社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成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社会组织党委,分管领导任书记,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任委员,党委办公室设在服务体系建设科。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指导推动7个行业社会组织成立1个联合党支部,为无党员或党员数量不足3人的4个行业社会组织选派3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开展行业企业党建工作。三是加强对工信行业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指导督导。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1月21日-25日,组织工信行业社会组织党员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听专题报告、进行党章知识测试。指导推动工信行业社会组织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全面提升工信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3182617;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63号;电子邮箱:jingxinweiganbuke@zb.shandong.cn。

 

               中共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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