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首批淄博市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15:54: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工信商务局,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5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首批淄博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淄博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3个类别。

(一)示范企业。面向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信息增值与智能服务等方向遴选,也可包括上述以外、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的其他创新模式。

(二)示范项目。重点面向共享制造开展遴选,也可包括其他服务型制造领域,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扩大市场占有率、推动企业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项目。

(三)示范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是实现制造能力共享、创新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的共享制造平台和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平台。

示范企业、项目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应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条件,并按要求编制《淄博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材料》。

二、有关要求

1、按照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原则,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请各区县按照遴选类别积极组织相关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从严把关审核,做好初审,择优推荐。请各区县汇总推荐申报单位情况,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填写“淄博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2份及电子版报市工信局。

3、市工业和信息局组织评审并公示后,确定淄博市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原则上作为今后推荐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制造示范的基础。对相关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育和指导,凝练经验,组织交流推广活动,带动全市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联系人:李志萍 王周仁  电话:3162369  协同邮箱:市工信局工业设计科

附件1-3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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