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3238/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12 发布机构: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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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全局政务公开质量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围绕重大部署加强信息公开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按季度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十二大攻坚行动、市政府工作报告执行、落实及评价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前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按市工作部署,政务服务平台等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科室联系方式等信息。责任单位:企业管理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聚焦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责任单位:运行监测协调科、消费品产业科按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立足部门职能,及时阐释工作范围内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有关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工作范围内相关政策信息。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有关政策起草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等渠道发出权威声音,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各科室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责任单位:有关政策起草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加强局长办公会公开。制定出台局长办公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原则、落实督办、记录存档等要求,确保应当提报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上尽上”,杜绝以单独签发、传阅会签等形式代替会议议决。局长办公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要在每次召开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依法对外公开,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三)加强“开门决策”。修订出台利益相关方列席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利益相关方可参加局长办公会的议题范围,除依法保密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事项外,局长办公会讨论有关议题时,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人员列席局长办公会,确保不同群体意见平等表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规范公文办理程序。科室拟登记盖章印发公文时,要在拟稿纸“信息公开属性”栏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未填写“信息公开属性”栏的文件,不予登记盖章印发。主动公开的文件,各科室经保密审查后,必须在文件印发2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全文发布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对以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名义印发的、非针对机关内部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工作)细则”、“工作计划(要点/程序/规定/办法)”、“(若干)政策”、“规划”、“(管理/认定)办法”等政策文件的,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发布”原则,起草科室在形成正式文件的同时,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对外发布。要丰富政策解读内容,综合运用文字、案例、数据、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责任单位:有关政策文件起草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推进管理服务公开。更新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公布部门领导信息、部门职责任务清单责任单位:人事科、综合法规科按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公布清理结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发布告知承诺操作规程,及时向市公共信用平台推送申请人的告知承诺等信息责任单位:企业管理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推进执行结果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说明、预决算表格、“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科按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定期公开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运行监测协调科、消费品产业科、两化融合科、中小企业科按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责任单位: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打造高效政务新媒体平台。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在线办事等功能。按照国家新媒体检查指标、考核标准,每周部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信息更新力度等进行自查,确保新媒体平台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扩大工信工作影响力。(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二)完善制度规范。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三)强化监督评价。对《中共中央办公国务院办公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