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淄博市市级规划编制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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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73238/2021-521424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项目实施情况
我们从项目立项、项目执行过程、项目产出和效益三个方面,对淄博市市级规划编制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一)项目决策情况
淄博市市级规划编制费项目总体上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但是新增项目普遍没有做好事前评估工作。
淄博市市级规划编制费项目中的31个项目,普遍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细化量化不足的问题,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比较敷衍。
多数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不够,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够充分。部分项目预算既没有可以参照的标准,又没有详细具体的任务量清单,预算申报工作比较敷衍,预算编制费与工作任务是否匹配、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无从考证。有4个项目在2019年度已经实施,却在2020年度才列入预算,不符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淄博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属于年底突击列入预算的情况。
(二)项目过程执行情况
项目过程评价,主要评价项目执行实施方案合理性、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过程管理严谨性、执行保障充分性。
淄博市市级规划编制费项目2020年度预算资金为3318.47万元,共包含31个项目,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均为100%。其中14个项目未拟定详实、合理的实施方案,无法保证项目涉及的各项任务有没有严格地按照计划执行。
项目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招投标、合同等档案齐全;但是31个项目普遍存在全面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对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该项目实施有充分的资金保障和组织人员保障;通过政府采购聘请高水平第三方参与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有充分的技术保障。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产出评价。
一是产出数量评价:31个规划项目初稿编制工作已经完成,但其中18个项目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未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二是产出质量评价:13个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验收,尚有18个未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三是产出时效评价:21个项目符合进度要求,尚有10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四是产出成本评价:多数评价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支付,支出控制在预算成本合理范围内。
2.项目效益评价。
一是经济效益方面:规划编制为淄博市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工程提供有力的实施支撑;为各行业发展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制定行业发展的主要指标,明确发展重点任务;有利于促进招商引资,增加行业经济活力。
二是社会效益方面:有利于解决关乎人民利益的现实问题;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行业标准和制度,提高行业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全面提升社会物质、精神文明程度;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合理性、完整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
三是生态效益方面:规划编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有利于生态平衡和环境的持续改善;规划编制有利于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有利于改善淄博市整体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吸引力及影响力。
四是可持续影响方面:各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跟踪管理机制,大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相关规划方案实施人员组织保障到位、职责分工明确,实行责任考核。但多数项目合同未约定后续服务的内容和时限,不利于后续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及时沟通咨询并采取应对改进措施;多数规划能合理预测行业发展规模和资金需求,但未提出保障重点项目实施所需资金、土地等的有效措施和方案;多数规划最后提出的保障措施不够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差,不利于确保规划后期的落地实施。
3.满意度方面。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
淄博市市级规划编制费项目,按财政资金占比权重加权汇总得分为77.05分,总体评价等级为“中”。各部门得分及评价等级情况如下表:
综合评价一览表
排名 |
主管单位 |
得分 |
评级等级 |
资金占比 |
权重得分 |
1 |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
81.94 |
良 |
8.05% |
6.60 |
2 |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1.5 |
良 |
35.42% |
28.87 |
3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6.21 |
中 |
10.94% |
8.34 |
4 |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75.48 |
中 |
26.44% |
19.96 |
5 |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72.1 |
中 |
3.47% |
2.50 |
6 |
淄博市水利局 |
69.75 |
中 |
9.34% |
6.52 |
7 |
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
68.75 |
中 |
3.03% |
2.08 |
8 |
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 |
66.25 |
中 |
3.30% |
2.18 |
合计 |
中 |
100% |
77.05 |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存在突击编制、应付检查的现象
部分项目属于以前年度未按照相关要求实施的项目,后期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追补实施。规划编制进度与上级部门工作进度要求脱节、严重影响了规划实施的进度和效益。
(二)普遍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敷衍、不认真的问题
多数新增项目未开展事前评估并出具合格的事前评估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工作不合格,部分指标设置与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不符,存在指标设置不合理、细化量化不足的问题;项目自评表填报敷衍了事,没有客观全面反映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只有少数项目出具了项目自评报告,但是自评报告只是工作内容的简略描述,没有开展绩效分析,不能如实反映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及时采取纠偏改进措施。
(三)普遍存在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大部分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充分、标准不完善,没有提供测算标准和工作量清单,没有资金的详细测算过程,部分项目以政府采购价作为预算测算依据,更有甚者以项目立项文件作为测算依据。4个项目在2019年就已经实施完成,却在2020年列入预算,不符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个别项目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却委托第三方来实施,例如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自评报告等。
(四)规划编制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群众参与度低
多数规划编制过程中,群众参与度不高,未能充分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未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人民群众自身亦认为规划编制与自己无关,参与意识不高。
(五)部分项目进度滞后,个别项目支付进度与合同约定不符
市级规划编制费项目中,10个项目未达到绩效目标、实施方案及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虽然所有项目都已完成初稿编制,但是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专家评审和报送审批各环节进度参差不齐,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六)规划内容普遍存在重规划、轻实施的现象
多数规划报告的现状分析、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内容详实,但是规划最后提出的保障和应急措施不够详细、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不能确保规划的后期落地实施。普遍存在重规划、轻实施的现象。
六、意见建议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科学编制
建议各部门对于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规划要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明确部门责任,认真学习、及时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和发展趋势,做到提前布局,有计划、有目的、按部就班地实施规划工作,真正做到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到、用得好,最终要能产生实际效益,为淄博市争取到实际利好和政策扶持。
(二)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机制
建议各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抓紧抓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内部职员认真学习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
建议各部门内部把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各项业务开展的常规性考核工作,加强内部人员配置和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考核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工作标准体系。
建立奖惩机制,成立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
(三)完善预算申报标准,提高预算审批要求,严格执行
各部门应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建议各部门根据行业数据和历史数据完善预算测算体系。根据项目需求提前申报,为预算资金测算、评审留足时间,参考学习工程造价的相关做法,提供项目工作量和任务量清单,从而客观、透明、公正地进行项目预算计量和计价。
对于部门本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该自己完成的不应委托第三方实施,建议实施方案、自评报告等项目不要再申请预算编制费用。
(四)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首先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该认识到我们一切规划的出发点都是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认识到只有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才能真正交出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其次要加强宣传引导,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话去讲解规划的内容、方向和目标,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规划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集中人民群众的无限智慧为规划编制和实施出谋划策。最后规划实施要自觉公布项目负责单位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准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首先要做好与上级部门和下属部门的纵向沟通协调、与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协调,对土地、生态红线等约束性指标加强沟通落实;其次严格按照事前评估的各项工作要求开展新增项目事前评估,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制度项目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跟踪监管分析,增强项目实施的计划性和可控性;三是在规划编制前和过程中充分征求和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减少项目后期反复修改,提高工作效率。最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支付费用,严禁提前支付。
(六)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后续服务
规划编制项目与其他项目不同,报告编制完成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规划后期的落地实施。
首先项目主管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验收标准,对报告各部分的内容质量提出具体、可衡量的标准要求,要站在项目实施者的角度去衡量规划是否符合本地实际、客观可行、便于实施,严格把关验收。
其次要加强合同管理,合同内容不能只限于规划编制期间的短短几个月,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后续规划实施阶段的运营辅导服务,倒逼第三方为了减少后续服务努力细化保障措施,提高规划报告的针对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