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573238/2020-51083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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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的问题,对此,整改方案明确,违规化工项目立即停产整顿,依法处置。但一些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做选择、搞变通,导致整改效果大打折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省国土资源厅放松要求,以处罚替代整改,导致全省400余家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的企业得以“完成整改”。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落实发展壮大、改造升级、关闭退出“三个一批”企业名单依法依规完善发展壮大、改造升级一批企业规划、土地手续,不能完善的依法依规关停。

三、整改措施

按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统一部署要求,193家列入关闭退出一批企业上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后,依法依规完成关停。

对未取得上地或规划手续的企业,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完成标准的函》要求,依法依规完善规划、土地手续20196月底前,未补办完成的予以关停

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关停违规化工企业死灰复燃,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排查违规化工项目,对新发现的违现项目实行零容忍

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抓落实长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化工专项行动办等相关单位参加,抓好落实,精准推进二是建立舆论和社会临督机制对违规企业强社会监督

、整改效果

(一)做好减量。按照《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要求,对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开展了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确定了发展壮大、改造升级、关闭退出三个一批企业名单。完成了关闭退出一批企业关停工作。

(二)规范存量。对立项、规划、土地、环评手续不全企业,组织区县、市直有关部门通过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关闭退出等措施,已完成整改,达到《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字﹝201820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完成标准的函》(鲁工信字﹝20181号)确定的整改标准要求。

(三)严控增量。完成齐鲁化学工业区等6个化工园区申报认定工作,为新建项目搭建平台。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化工项目准入要求,推动企业搬迁入园,截止目前,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已达40%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电话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反馈

电话:0533-318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