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博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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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73238/2021-51288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医药储备管理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我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市级药品和医疗防护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依据《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市政府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结合实际,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淄博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填写《反馈意见单》(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gxjxfpk@zb.shandong.cn;
2、填写《反馈意见单》并邮寄至: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产业科(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63号,邮编:255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淄博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3、直接通过电话联系市工信局消费品产业科,电话:3183475。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