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信息化局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713:43:0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产业促进局,文昌湖区经发局,有关科室:

现将《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预估抽查对象数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行为的检查

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行为的检查

市工信局备案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约10%左右,每年1次

根据当年度市级备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7-11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监控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1、是否存在故意漏报、误报、隐报、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行为

2、是否存在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铁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

3、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淄博市内监控化学品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每年3次

共抽查生产企业6家

6月-12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食盐专营

工作检查

盐业企业仓储运营管理检查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每年不少于1次

共抽查企业8家

6月-12月

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4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对取得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违法购买、销售、违法违规储藏行为的监督检查

淄博市内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每年不少于2次

共抽查生产企业1家,销售企业1家

3月-12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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