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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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编号:ZBCR-2019-0040002 淄工信发〔2019〕12号 各区县工信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市司法局工作部署,我局研究制定了《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县工信局按照省、市工信系统权责清单要求,可选择执行省市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或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本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 本基准自2019年10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4日。 在落实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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