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鲁工信字〔2019〕21号)的通知 | |||
|
|||
|
|||
各区县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经发局,有关企业: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鲁工信字〔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通知要求,积极推荐申报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并将推荐函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于5月22日前报科技装备科。 电话:3181189 邮箱:jingxinweikejike@zb.shandong.cn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doc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3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